2024年西安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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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8-23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三、招生计划

2024年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四、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或诚信不良记录。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招生体检要求。

5.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相关规定办理。

7.考生报考前应与招生学院联系,明晰招生指标情况,并与所报导师沟通,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征询导师意见。

六、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5月6日

2.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并报名缴费(未按期缴费者,报名无效)。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3.每个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个人网报信息(考试方式、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关键信息不可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经考生确认并提交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有权要求考生随时提供学籍、学历或学位认证证明等材料。

网上报名仅用于考生填报志愿,最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以我校审核为准。

(二)材料寄送

考生网上报名后,请务必于5月9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须与网上报考信息一致。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材料一次性提交完整,不接收补交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后不退还。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本校考生直接到西安工程大学研招办提交,校外考生通过特快专递EMS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方式仅接受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邮寄时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和地址寄送,并注明“西安工程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及考生姓名”。

(1)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58号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邮政编码:710048

(3)收件部门:西安工程大学研招办

(4)收件电话:029-81369220

考生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该表由研招网生成,下载打印后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西安工程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报名申请表;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供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学历证书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②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身份证正反面,军人需另附军官证;

(6)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培养单位校级主管部门盖章有效);

(7)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除外);

(8)近5年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9)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10)其他本人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若无,可不提交)。

以上各项内容为学校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查必备材料,原件备查。同时请考生按照对应模板材料的顺序填写准备电子版材料及纸质版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缺失者,按报名未成功处理。

若博士招生学院有其他要求,请按学院要求另行准备。

七、考核程序

考核主要分为材料审核、初试和复试三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材料审核

学校按照《西安工程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简章》和学院相关材料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二)初试

初试全部为笔试,主要科目有:

(1)外国语和2门业务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符合基本报考条件、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学校将视考生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加试。

(三)复试

学院根据学校复试要求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学校备案后组织实施。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八、录取

1.学校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原则,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开展录取工作。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九、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分学年收取。如国家和学校政策有调整,以当年的入学通知为准。

2.奖助体系

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补助、创新活动资助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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