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历申硕(单证)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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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30

学校介绍

江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融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于一体。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全国第一批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设有22个专业学院,1个独立学院(科学技术学院),89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ESI全球前1%学科(化学,材料科学),4个江西省一流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心理学、教育学、中国史、数学、地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5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3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已连续多年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为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欢迎省内外在职人员积极报考。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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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相关程序

1.学院接收拟在我校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申请,申请人登录同等学力信息平台录入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现场确认工作,进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并完成头像和指纹采集工作。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现场确认工作一般在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将视情况另行通知。

3.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4.申请人完成现场确认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后方为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5.学院在每年5月前,向当年通过申请资格审核人员发布同意接受硕士学位申请的通知并组织入学教育,向申请人详细介绍学位申请流程、相关政策要求等

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要求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01第一阶段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并通过相关学位课程考试,包括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修满规定的学分,获得合格证书,5年内未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02第二阶段

申请人应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以最后一门课程考试完成的时间为准)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相关费用,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学位授予按照《江西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办法》和《江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课程学习方式

线上+线下结合方式

东莞市莞城华科教育培训中心: 0769-22314699 /  0769-22314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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